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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台灣35岁军官與46岁女上司通姦 被孕妻捉姦在床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admin    時間: 2021-11-22 16:56
標題: 台灣35岁军官與46岁女上司通姦 被孕妻捉姦在床
資料圖:台军战士

海外網4月13日電 据台灣《连系報》消息,台军一名35岁尤姓已婚少校與46岁的吴姓女长官發生婚外情,被怀孕5月的妻子發現,更在尤男外婆家捉姦在床。

報道称,尤男當時不愿离异,同意签下协议书抵偿妻子100万元(新台币),违約则赔400万元(新台币)。但尤男後来反悔,提告時表示當時是因惊慌失措才签字,向法庭申请协议無效。法院近日宣判尤男败诉。

旧年7月,尤妻猜忌丈夫有外遇,便找私家侦查跟踪,發現尤男深夜带46岁吴姓女长官回外婆家。尤妻立即與母亲及妹妹前往捉姦,加入時赫然發現尤男全身赤裸,吴女仅穿睡衣共处台東留宿,一室,私家侦查在現场带走相旁证物。

3人後来在警局谈判,最初尤妻哀求离异,但遭尤拒绝,經過数小時磋商,雙方签下协议书,尤同拉力繩健身器材,意抵偿妻子100万元,吴女也签字保证。

别的,尤妻哀求尤每一個月仅能留5000元(新台币)薪水自用,其他一概驅甲由藥,上缴,未經同意不得挨近孩子,房產也归她所有。

吴姓女长官後来反悔,并主動向自己丈夫自首外遇淚溝,一事,功效遭丈夫提告;而尤妻见吴女反悔,也跟着提告;而尤男反悔,则向法院提告哀求判决协议無效,理据為,當時他是惊慌失措、没有經历、被迫急着做出决定,请求判决撤除协议。至于抵偿,他愿意改赔30万元(新台浴室地墊,币)。

尤妻指出,谈判中華職棒,期间丈夫没有被限制行動,身為军官且在派出所内,根柢無人可以也许胁迫他签协议书。

法官依照私家证探的证供,认定尤被捉姦時并無惊慌,而签协议书時是由律师调和下举辦磋商处理,不同意提告人指自己陷于急迫,或因轻率、無經历而签字,因此驳回尤男申请。 据線上成人,悉,尤男目前已分隔军职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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